所需材料
身份证明
本签证适用于去该国旅游、或无邀请人的短期访问。
1、护照:
①护照在归国后至少还有半年以上有效期,护照末页需本人中文签名(不要用铅笔签名);护照至少留有连续2页的空白签证页,不含备注页。
②如有旧护照,则一并提供原件;如旧护照遗失,提供遗失证明;(注明护照号,是否有签证记录和拒签记录)。
2、申请表(我社提供中文模板,填写完毕后我社代为翻译)
3、照片:近6个月内拍摄的两寸白底彩色近照3张,照片尺寸35×45mm(护照照片大小)
4、户口本:全家户口本复印件,包含户主页,如配偶户口不在一起,需提供配偶全家户口本复印件,如是集体户口,请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
5、身份证:请用A4纸复印身份证正反两面
6、结婚证(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资产证明
以下文件至少提供2项,否则无法递交韩国大使馆。
1、银行柜台开具的6个月银行流水(此文件为必须提供,加盖银行章),余额2万以上越多越好。
2、房产证原件,如有请提供,夫妻之间可以通用。
3、最近6个月信用卡账单流水
4、最近6个月社保账单流水
4、欧美澳新发达国家签证页
工作证明
1、单位工作证明;(我社提供中文模板并代为翻译,加盖公章)
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年检章在有效期内,加盖公章)
3、无上诉材料按照无业处理。
特殊人群
1、 已婚人员:结婚证复印件;
2、 离退休人员提供:离、退休证复印件;
3、下岗、无业人员须所在街道开示证明;
4、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无学生证时,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在学证明,加盖公章)
5、暂住证:护照签发地与单位所在地不一致,需要提供本人就职单位所在地的暂住证原件,其中暂住证上的来本市时间要与在职证明上就职单位的工作起始时间相符合,有效期限要体现来本市的起始时间已有半年以上时间;
其他材料
1、国际机票预订单;(我社为您准备)
2、国际酒店订单;(我社为您准备)
3、英文申请表,其他文件的翻译件等。(我社为您准备)
4、目的国英文/韩文行程单(我社为您准备)
温馨提示
1、各国驻华使领馆是该国驻我国的外交机构,负责办理该国签证,它代表着一个主权国家。您申请的签证是否被通过是该国主权内的权力,任何国家、机构、个人均不得干涉。因此,各国驻华使领馆没有向您解释为何拒签的义务。
2、各国使领馆的签证费用一般是按对等原则来进行的。如:我国驻美使领馆对美国公民收取的我国签证费约为1000元人民币左右,美国驻华使领馆也收取我国公民1000元人民币左右的访美签证费。
3、您按签证国要求交纳签证费用后,签证国使领馆会按照规定给您办理签证。但无论签证能否通过,签证费用都不会退还。